韓國智慧財產權局的前身是1946年成立於韓國工商部屬下的專利署。1977年,更名為韓國專利管理局,轉屬韓國產業資源部。1988年,再次更名為韓國工業產權局。2000年6月,為了更好地反映該局的總體職能,韓國工業產權局更名為韓國智慧財產權局(KIPO)。2004年3月,KIPO轉屬科技部。
KIPO自2006年5月改制成為韓國中央國家機關中首個自負盈虧的企業性機構以來,通過改革管理體系以及完善智慧財產權法律體系等一系列措施,於2006年12月成功實現將發明專利的”一通”週期縮短至9.8個月,達到世界最快水平;商標和外觀設計的”一通”週期也均縮短到5.9個月。此外,KIPO還獲得ISO20000(資訊科技服務管理國際標準)和ISO27001(資訊保安管理國際標準)兩項國際認證,成為韓國首家同時獲得該兩項認證的中央政府機構。
KIPO的主要職能有:
1、對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和商標(包括服務標記)申請實行審查、授權和註冊;制定保護商業祕密發明的政策;對半導體積體電路布圖設計進行註冊;
2、解決智慧財產權相關糾紛;
3、打擊假冒活動;
4、管理並公佈智慧財產權文獻與資訊;
5、鼓勵發明創新活動;
6、開展智慧財產權領域人力資源建設。
近年KIPO採取多項改革措施,提高專利管理水平和審查效率,包括實行績效管理、6西格瑪管理、知識管理(knowledge
management)和客戶導向管理(customer-oriented
management)體系、擴大審查工作外包範圍等。此外,KIPO積極與歐洲、德國、法國、中國和日本等地區和國家的專利機構開展”專利審查高速公路專案”、審查員交流、專利資料以及優先權檔案電子交換等國際交流與合作。智慧財產權管理能力和國際聲譽進一步得到提升。2006年,KIPO國際智慧財產權培訓學院(IIPTI)被指定為WIPO首家國際培訓合作機構。
KIPO總部設在大田市,1998年之前設在漢城。KIPO下設5個審查部和管理支援部、管理改革與公共關係部、工業產權政策部、資訊政策部、客戶支援部等,設有審計監察部、智慧財產權裁判所(Intellectual
Property
Tribunal)、國際智慧財產權培訓學院以及首爾分局等下屬機構。除此之外,為解決經濟困難和偏遠地區人群以及中小企業等客戶無力支付昂貴的專利代理費的問題,2005年4月1日,成立專利諮詢中心,免費提供智慧財產權申請、註冊以及審判等方面的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