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SC: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是美國聯邦政府的機構之一,直屬美國總統管轄,進行美國境內自制或進口銷售產品的品質安檢工作,主要職責是對消費產品使用的安全性制定標準和法規並監督執行。
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全稱:Consumer Product Safety Commission,CPSC),CPSC 現有的目錄上管理著15000種不同的產品,CPSC規則是收集產品的安全資料、提示客戶產品的危險性以及降低危害的途徑。
CPSC的規則用於處理電子振盪、火災和其他危害安全的因素。CPSC的規則也適用於那些陷於訴訟案件、未能執行安全準則而造成傷害或死亡的產品。製造商、進口商、分銷商和零售商必須對被檢測不安全的產品作書面報告,只有獲得安全標誌的產品才准許進入市場。
歷史回顧:
1972年10月27日,美國國會出於“保護公眾,避免超出合理範圍的消費品致傷隱患、幫助消費者評估消費品的相對安全性”等目的,制訂了《消費品安全法》,並特此設立一個獨立監管委員會,稱為消費品安全委員會(The Consumer Product Safety Commission),由總統諮詢參議院並徵得其同意後任命5名委員組成。
該法案對消費品的定義是“(i) 出售給消費者,用於長期或臨時房屋或住所、學校、娛樂場所或其他地點,或 (ii) 供在長期或臨時房屋或住所、學校、娛樂場所或其他地點的消費者的個人使用、消費或享用”,除了如航空器、菸草和酒、軍火、汽車及相關產品、食品、藥品和化妝品、工、商、農業用品、醫療器械、放射性材料、獸藥、殺蟲劑、電子產品輻射、船隻等由美國其他相關機構管轄外,“消費品”幾乎涉及所有直接提供給家庭、學校和娛樂場所使用的產品,具有相當大的廣泛性。
溫州地區作為小商品出口比較發達的地區,對應的產品比如小家電、玩具、傢俱、文具等等相當多,因此有必要了解消費品安全委員會相關的法規政策。
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CPSC)對管轄的產品分為兩大類:
一類是強制性產品(regulated product),既CPSC已經發布強制性安全標準(mandatory safety standards)的產品;
另一類為非強制性產品(unregulated product),既沒有釋出強制性安全標準的產品(product for which no mandatory safety standard has been issued)。
CPSC網站公佈強制性產品清單,並免費提供相應的法規下載和相關產品安全標準的索引;對於非強制性產品,考慮到產品種類的眾多,以及新產品的出現,無法一一列舉,生產商、進口商、和銷售商可以根據“消費品”的定義以及CPSC公佈的不屬於本部門管轄的產品種類表(list of products that the CPSC does not have jursidiction over),確定自己的產品是否屬於CPSC管轄範圍。
CPSC要求該類產品的生產商、進口商、和銷售商對發現缺陷、危險的和有消費訴訟的產品進行報告要求,並承擔可能的召回等義務。非強制性產品可以採用自願性標準(voluntary standards),如美國國家標準協會(ANSI)、美國材料實驗協會(ASTM)、保險商實驗所(UL)等機構制訂的標準,這些標準雖然不被CPSC強制採用,但生產商、進口商、經銷商的產品如果不符合自願安全標準會導致CPSC定義的潛在危害時,也需要召回。
此外,CPSC每月公佈市場監督發現的有缺陷或存在潛在風險的產品極其召回公告,我們可以登陸CPSC網站查詢瞭解,及時掌握動態,以起到對輸美相關產品預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