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vel:美國漫威漫畫公司官網

Marvel:美國漫威漫畫公司(Marvel Comics)是美國漫畫公司兩大巨頭之一,創建於1939年;旗下擁有蜘蛛俠、鋼鐵俠、美國隊長、雷神托爾、綠巨人、神奇四俠、X戰警、惡靈騎士、蟻人、銀河守衛者等8000多名漫畫角色。

Marvel:美國漫威漫畫公司官網

Marvel公司的歷史可以追溯到1939年。當時公司名稱為及時漫畫(Timely Comics);1951年更名為亞特拉斯漫畫(Atlas Comics),而在1961年正式更名為Marvel Comics,並確定了正式的標記:在漫畫封面的左上角,設定一個長方框,裡面有著當期主角的形象,下面是“Marvel Comics Group”的字樣。因為Marvel有“驚奇、奇蹟”的意思,所以在中國一度被稱為“驚奇漫畫”,直到2010年9月Marvel將中文名稱正式定為“漫威”。2011年4月29日,在第七屆中國國際動漫產業博覽會B館漫威展區裡,Marvel宣佈其中文名“漫威”正式登陸中國。

漫威的創立者是出版商馬丁·古德曼(Martin Goodman),古德曼早先致力於創辦通俗雜誌,題材涵蓋西部故事、偵探、冒險和科幻等許多方面。到1938年,他決定尋找新的發展方向——新奇,華麗,還要有引人入勝的激烈場面——漫畫正是這樣的東西。儘管當時DC漫畫公司已經搶得了先機,推出了兩大王牌角色超人和蝙蝠俠,不過憑藉新奇的點子和精彩的創意,漫威還是獨闢蹊徑,創造出了令人難忘的新角色。

漫威的大部分英雄都靠斯坦·李一個人來編寫,這樣繁重的工作量是常人難以想象的。有時甚至連斯坦·李自己都不記得寫過的人物,為了方便記憶,他在為筆下人物取名時故意把姓和名都選取相同的首字母——彼得·帕克 (Peter Parker)、布魯斯·班納(Bruce Banner)、馬特·默多克(Matt Murdock)……同時,他發明了“漫威式創作法”:第一步:編劇和編輯討論,提出故事梗概和大綱;第二步:畫家接到大綱後,決定故事的步調和重心,畫成指定頁數的漫畫;第三步:編劇拿到畫家鉛筆稿後,以其作為指導,撰寫最終的劇本,包括人物對話和標題;第四步:描字、墨線和上色的工序。這種做法相當於編劇們只提供創意,由畫家們發揮自己的創造進行創作,然後編劇再來“看圖說話”,減弱了編劇的勞動,而增加了畫家的工作,所以同漫威編劇們配合的畫家們就尤為重要。

漫威的前身雖然在四十年代就存在,但真正確立方向並開始發展是在六十年代初,一個從美國夢中覺醒,並開始將夢幻打破的時代。因此也造就了漫威的特點:走現實路線,80%以上的故事都發生在紐約市,英雄們是被排斥的物件,《號角日報》頭版整天掛著批判蜘蛛俠的高論。

漫威的英雄不是完美的,他們展現給我們的,是我們這個世界的缺陷:媒體的誇大事實、政府的不負責任,還有階級與種族的衝突——X戰警就是代表。這群受人歧視的英雄,本身就是對傳統的英雄主義的顛覆。蜘蛛俠則始終被媒體視為眼中釘,並被受輿論左右的警方當作殺人凶手。他們活在一個殘酷的世界中,不得不全力求存,並且同罪惡對抗。漫威雖然也充滿了魔法、太空冒險和日本忍者,但它紮根在一個醜陋、骯髒的現實背景中,因此顯得更為“真實”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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