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eativeCommons:CC知識共享組織官網是一個非營利組織,也是一種創作的授權方式。此組織的主要宗旨是增加創意作品的流通可及性,作為其他人據以創作及共享的基礎,並尋找適當的法律以確保上述理念。
原本的知識共享協議是以美國法律體系寫成的,所以用詞可能無法完美地切合其他國家現存的法律。雖然某種程度上不見得如此,但使用美國法律體系,不顧慮本地法律可能導致協議無法執行。為了解決這問題,知識共享推出iCommons(International Commons)計劃,調整法律用詞以適應各國國情,2004年5月27日,iCommons推出2.0版,至2007年11月30日為止,已有41個國家完成本地化。
在公共領域研究中心的大力支援下,知識共享組織成立於2001年。它的董事會由網路法和智慧財產權法專家James Boyle, Michael Carroll, Molly Shaffer Van Houweling, Lawrence Lessig,麻省理工學院電腦科學教授Hal Abelson,曾經做過律師、紀錄片製作人,後來成為網路法專家的Eric Saltzman,知名紀錄片製片人Davis Guggenheim,著名日本企業家Joi Ito以及公共領域網路出版商Eric Eldred。哈佛大學法學院伯克曼網路與社會研究中心以及斯坦福大學法學院網路與社會研究中心的同事與同學對專案的啟動提供了大量的幫助。